关于举办2024年苏州市高中学生
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有关直属(代管)学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6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青少年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全面推进美育改革,现决定举办2024年苏州市高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2023年9月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在校在籍的有声乐、器乐、舞蹈特长的高二学生(不包括中专、职中、中师)。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9日(星期六)
2.地点:苏州市沧浪中学校(姑苏区新郭港路288号)
三、参赛要求
1.独唱:自选一首歌曲。一律采用钢琴伴奏,伴奏者自带。演唱时间不超过六分钟。
2.独奏:自选一首乐曲。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均自带。演奏时间不超过八分钟。
3.独舞:参赛选手自选一个舞蹈。伴奏带自备。演出时间不超过六分钟。
四、报名办法
1.市直属(代管)学校由学校组织选拔,报名参赛。报名人数不超过本校高二年级学生总数的2%。
2.各县级市(区)学校由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报名参赛。报名人数分配: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吴江区高二学生各18人以内;太仓市、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高二学生各12人以内。
3.每人限报一项(独奏限报一种器乐)。
4.各单位于10月11日前将《苏州市高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报名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苏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邮箱:sjyjtwyjc@suzhou.edu.cn。联系人:欧阳鑫勃,联系电话:65151219。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分设独唱、独奏、独舞一、二、三等奖。
六、其他
请各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直属(代管)学校派一名负责人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到苏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名师楼四楼会议室参加赛前预备会议。
请各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直属(代管)学校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苏州市高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报名汇总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苏州市高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
报名汇总表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
节目名称
时间
姓名
所在学校
领 队:
联系电话(手机):
注:1.学校名称栏请务必填写学校全称。
2.独奏参赛者务必在项目栏填写参赛乐器。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印发